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收支余情况
(一)收入
提高财政补贴标准:按照2018年度全市参保人数640万计算,个人缴费180元,各级财政补助490元,医疗保险费收入428800万元。
(二)调整待遇后支出增长
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增长3687.4万元。
1、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36万人。
2、提高家庭账户计入额度,人均提高10元,支出增加360万元。
3、降低住院起付线,降100元,2017年度全市贫困人口共79457人次在乡级医疗机构住院,按照增长2%计算,2018年度县级住院87400人次,多支出87.4万元。
4、扩大慢性病病种,2017年度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共111482人次发生费用,费用总额4435万元,慢性病支付2812万元。2018年度慢性病病种由26种扩大到60种,增加1.3倍,费用多支出3000万元。
5、提高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2017年度门诊重特大疾病共66702人次发生费用,总费用6016万元,统筹支付4781万元,2018年度报销比例按照增加5%计算,多支出240万元。
提高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待遇支出增长21750万元
提高家庭账户计入额度,人均提高10元,支出增加6040万元。
降低住院起付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在县级住院468317人次,按照增长2%计算,2018年度县级住院491700人次,人均降低100元,多支出4917万元。
扩大慢性病病种,2017年度,门诊慢性病394033人次发生费用,费用16190万元,统筹支付10793万元,2018年度,病种增加两倍,按照费用增加一倍测算,多支出10793万元。
(三)支出正常增长43068万元
(支出正常增长率11.9%,2014年支出257666万元,2015年支出288203万元,2016年支出327101万元,2017年支出361912 万元,11.8% 13.4% 10.7%/3)。
结论:经综合测算,全年收入428800万元,全年支出404980万元;加上提高待遇支出25437.4万元,缺口1617.4万元。如果医药卫生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再加强管理可以维持基金的收支平衡。
二、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待遇基金收支余情况
(一)收入
按照2017年统筹收入68226万元的基础上增加5%,为3411万元。
(二)调整待遇后支出增长
1、降低起付线:人均降低100元,2017年度,全市住院为77663人次,2018年按照2%的增长比例,为79200人次,支出增加792万元。
2、扩大慢性病病种。2017年度,门诊慢性病28000人次发生费用,费用14310万元,统筹支付9700万元,2018年度,病种增加18%,多支出1750万元。
(三)统筹支出正常增长率8.1%
(2014年支出42568万元,2015年支出52978万元,2016年支出49095万元,2017年支出50339万元,24.4%-0.07% 0.03%/3),统筹支出正常增长4077万元,
结论:经综合测算,全年统筹收入71637万元,全年统筹支出54416万元;加上提高待遇支出2542万元,仍结余14679万元,可以维持基金的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