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工信[2019]33号驻马店市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报告

驻工信[2019]33号驻马店市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报告 发布:发布时间:2019-03-05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六部门<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18]201号)精神和许昌会议工作要求,驻马店市持续开展各项管理工作,使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逐步走向正规。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我市印发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秘书长任副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及包括市城管局等7局委一把手任成员的驻马店市低速电动车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和议事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舆论宣传,切实做好全市低速电动车企业管理工作。

二、调查摸底,督促整改

按照有关县区从事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设立时间、生产规模及产品等基本情况,市工信局会同有关单位再次开展实地调查。驻马店市现有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生产企业7家,与市发改委备案企业相符。调查中未发现借用《公告》企业生产许可等名义超范围生产销售违规产品,也未发现无项目备案、无营业执照生产电动车的企业。电动车企业摸底情况如下:

驿城区的“河南银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不再生产乘用车,转型为生产环卫车,其年产1500辆环卫车生产项目已经省发改委备案,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建设,待时机成熟,申请企业和产品准入。

驿城区的“河南金龙沃诚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场地车等特种电动车,2015年获得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特种车辆制造许可证,允许生产场(厂)内专用车辆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

汝南县的“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东威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的立马电动两轮摩托车、东威电动三轮车已进入工信部315批目录。

汝南县的“河南迪阳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已获得3C认证。

汝南县的“河南信德昌电动车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快递厢式车;“汝南喜兆门电动车业有限公司”和“河南绿佳车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农用三轮电动车。目前尚未获得准入许可。

对于获得相关许可的三轮电动车生产企业,市工信、发改、交通等部门,将形成合力,加大管理力度,防止企业出现生产与公告不符的违规现象。对于尚未获得许可的企业,督促企业制定整改计划,抓紧办理企业和产品准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三、治理整顿,清理政策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2月出台的《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驻政[2013]125号)、《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电动汽车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驻政办[2013]136号)和《驻马店市鼓励个人购买电动汽车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驻政办[2013]137号)三个文件,2017年5月已将驻政办[2013]137号文件予以废止。2019年1月,驻政[2013]125号和驻政办[2013]136号同时废止。

下一步,驻马店市将按照省工信厅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待国家出台发布《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后,按照“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总体思路,依据国家明确的相关标准、政策、措施依法清理不达标企业,严禁生产销售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加速淘汰在用违规产品,从根本上规范低速电动车企业生产和销售行为。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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