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永礼死亡拟认定工亡的公示

局办公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认定张永礼死亡为工伤。经调查研究,张永礼,男,汉族,身份证号:412801196607170897,生前系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开源办事处副主任。2018年11月22日,办事处书记刘长运安排其加班,当天下午下班后,张永礼没有回家,而是留在单位。23日4点26分左右,张永礼感觉身体不适从休息室出办公窒大门,前往开源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随后该中心人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又被送往驻马店肿瘤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死亡原因:呼吸心跳骤停。我局认为,张永礼的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有利于保护职工权益的立法精神,现予确认张永礼死亡视同工伤。

张永礼死亡为工亡,其近亲属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标准为驻马店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的工亡补助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拔打举报电话:0396—2834885 0396--2836996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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