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3-2019-0136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9年09月25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方案 | ||
文 号: | 驻政〔2018〕70号 | 关 键 词: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实施方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静脉产业园是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闭环经济模式为特征,实现各类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主要载体,是城乡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6〕43号)、《关于印发河南省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8〕148号)等精神,为加快美丽驻马店建设,推动我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医疗垃圾、病死畜禽及园林废弃物等“城镇低值废弃物”和报废机动车、废旧橡胶轮胎、废弃电子电器等“城市矿产”资源集聚化、规模化和资源化利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以报废机动车、废旧橡胶轮胎、废弃电子电器等“城市矿产”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园林废弃物等城镇低值废弃物集聚化、规模化和资源化利用为重点,突出项目集中布局、资源集约共享、产业协同耦合、运营高端高效,科学规划选址,健全政策体系,统一规范建设一批规模优势突出、集聚效应明显、生态环境友好的静脉产业园,促进生产系统与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推进“城市矿产”和“城镇低值废弃物”处理上规模、上水平,实现废弃物处理方式由无害化处置向资源化利用转变,全面提升城乡生态文明水平和美丽驻马店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推进集约利用。注重“先规划、后建设”,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等专项规划的充分衔接,把静脉产业园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引导各县集聚化、规模化利用废弃物,防止乱铺摊子、无序布局、重复建设。
2.坚持突出重点,加强协同处理。低值废弃物类静脉产业园要突出城乡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核心功能,适当布局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医疗废物处置等项目,形成“核心功能+协同产业”发展格局;“城市矿产”类静脉产业园要立足当下、适度超前、兼顾长远,以报废机动车、废旧橡胶、废弃电子电器等现状保有量大、更新换代快、预期增长量大的再生资源为重点,加快推动“城市矿产”高效利用,促进产业集聚化发展。
3.坚持分类指导,促进专业运行。注重各类废弃物特点和适用处理技术,按照“城市矿产”类、“城镇低值废弃物”类静脉产业园的建设要求,引进龙头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装备,执行最严格的环保排放限值,推动园区运营全过程管理创新,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运营静脉产业园。
4.坚持政府引导,突出市场运作。注重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协同作用,推行垃圾处置特许经营制度,合理确定政府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坚持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充分挖掘市场潜力,提升项目建设运行效益。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以报废机动车、废旧橡胶轮胎、废弃电子电器为主的“城市矿产”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升。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为主的“城镇低值废弃物”的集聚化、规模化处理能力明显增强,与新型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建成一批在全省具有一定规模的静脉产业示范园,全市静脉产业初具规模,动静脉互促发展的产业格局初步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合理规划布局静脉产业园
“城市矿产”静脉产业园规划建设应依托现有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管理机制和产业基础,以“园中园”形式集中建设、集聚发展。综合考虑资源量、土地等核心支撑要素,原则上实施市级统筹,不鼓励县(区)单独建设。以市产业集聚区为载体,围绕报废机动车、废旧橡胶轮胎、废旧电子电器等再生资源高质、高效、集约、环保利用,加快推动我市“城市矿产”静脉产业园建设。
低值废弃物静脉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应依托现有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和设施,以城乡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核心功能,适当布局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医疗废物处置等项目。加快推动覆盖市中心城区、遂平县的静脉产业园建设。泌阳县、上蔡县、平舆县、西平县、汝南县、正阳县、新蔡县可单独建设静脉产业园,加快推动辖区内各类低值废弃物集中规范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其他县应积极开展跨区协作,以共建共享静脉产业园模式推动辖区内各类低值废弃物集中规划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县人民政府
(二)加强城镇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生活垃圾。通过建设大中型中转设施,增强城镇生活垃圾收运能力,提升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采用焚烧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方式,实施生活垃圾、园林废弃物、医疗垃圾以及病死畜禽等集中处理。对现有的垃圾填埋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社会资金建设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进存量垃圾二次开发和资源化利用。要采用城乡同治、先粗分后细分的方式,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发改委
2.建筑垃圾。推进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为骨干,推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集聚化发展。鼓励其他新型建材企业、建筑产业化企业入驻园区,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替代天然砂石。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餐厨废弃物。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城镇生活垃圾协同处理,构建共生耦合产业链,提高资源回收率,降低处理成本。鼓励采用微生物发酵或脱水干燥等手段,将餐厨废弃物再生成畜禽饲料、工业油脂或农业用有机肥料。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医疗垃圾。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建立严密的收运贮存系统,利用专业的高温热解处置设备,强化医疗垃圾处置的独立性,对处置后的残渣处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和规范。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三)推进城市矿产高质化回收利用
1.报废汽车。贯彻落实《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建设报废
信息接收、车辆托运、汽车注销、回收拆解全链式服务体系,促进产业共生,全面提升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资源再生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汽车拆解和处置设施,健全和完善覆盖全市的回收网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
2.废旧橡胶轮胎。贯彻落实《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推动以废旧轮胎翻新、原形改制、固体垃圾燃料为主要利用形式的废旧橡胶轮胎综合利用,替代原生橡胶资源、破解战略物资瓶颈。融入“互联网 ”健全回收网络和体系,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辐射周边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废弃电子电器。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鼓励先进适用技术,促进我市废弃电子电器回收处理行业专业化发展,提高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资源产出效率。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1.引导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等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城市矿产”回收网点建设。鼓励回收企业与各类产废企业和静脉产业园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动和引导回收模式创新,探索“互联网 ”回收模式及路径,发展智能回收、自动回收机等新型回收方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按照“分类收集、规范运输、集中处置”的原则,做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医疗垃圾等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统一运输和集中处理工作,推进城镇低值废弃物运输专业化。建立餐厨废弃物排放登记制度和单独分类收运、密闭运输、集中处置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计委
(五)建设园区服务管理平台
1.鼓励静脉产业园建设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和交易市场,开展再生资源产品、技术、装备等展示、推广和交易。
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支持静脉产业园运输、供水、供电、照明、通信和环保等公用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引导静脉产业园加强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建设,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环境保护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市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改、城管、财政、国土、环保、商务、工信等部门组成,统筹实施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县(区)政府负责低值废弃物类静脉产业园的建设和具体实施事宜;市产业集聚区负责“城市矿产”类静脉产业园的建设和具体实施事宜。强化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合力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静脉产业园建设综合协调,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例会,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县上报的低值废弃物类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进行集中会商。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收运、中转和集中处置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局负责统筹现有财政政策支持静脉产业园建设,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保障静脉产业园建设用地,市环保局负责静脉产业园环境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市商务局负责布局“城市矿产”回收网点建设。
市产业集聚区、县政府负责制定“城市矿产类”、“低值废弃物类”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统筹推进园区建设运营管理。
各县低值废弃物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按程序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城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经部门联席会议会商同意后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待省级函复后实施。已办理审批手续但未实质开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要统筹纳入静脉产业园建设。
(二)加大政策支持
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进行政策扶持、投资引导和适度补贴。合理制定和调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垃圾发电全额收购、上网电价和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建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政策。各地对符合规划的静脉产业园及重点项目,比照城镇基础设施项目落实用地政策。
(三)完善投融资机制
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大力推进绿色信贷业务,支持静脉产业园及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市级投融资平台设立产业基金,运用市场化模式参与项目建设。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乡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运营。积极推荐静脉产业园申报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静脉产业园建设。
(四)加强宣传引导
鼓励静脉产业园设立科普展厅,着力打造科普基地和循环经济教育基地,加强环境友好宣传教育,引导消费绿色产品,实现社会与政府良性互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电视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公众沟通工作机制,提高公众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建设项目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实施考核奖惩
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围城和“废料”围城问题,有利于破解资源和环境瓶颈制约,进一步提升全市城乡生态文明水平。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把静脉产业园建设列入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和产业结构调整转型攻坚年度考核内容,严格实施奖惩。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督导力度,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制度,对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进展顺利的县区给予通报表彰,对于落实工作措施不力、项目进展严重滞后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2018年10月28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