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工信局:
为加快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进一步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在发展现代农业上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豫科【2018】20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驻马店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园区申报条件
(一)园区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县(区)级人民政府,应从严控制,避免同质化建设;
(二)园区要有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完善的配套政策;
(三)园区要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一定的建设规模,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功能定位清晰,建设内容具体,能起到引导和带动周边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升级的作用;
(四)园区要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或相应的技术支撑条件,能够承接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要有较好的研发基础设施条件和较完善的技术转化服务体系;有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单位,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技术支撑;
(五)园区要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要有一支科技服务人才队伍,要建设成为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和服务基地;
(六)园区要有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有效提高当地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要有职业农民培训场所,有培训计划,促进当地居民收入的提高;要为大学生、农民工等返乡创业提供孵化器和公共服务平台;
(七)园区要有健全的行政管理机构和服务管理体系;
(八)园区申报认定标准:每个园区入驻3家以上涉农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占主导地位的特色产业;具有技术研发平台1个以上(包括市级及以上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标准化技术示范基地或良种繁育中心等),园区年总产值达到6000万元以上或研发年投入占园区年总产值比例不低于1.5%。
二、申报要求
申报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县(区),要成立园区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地园区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落实有关政策和配套资金,组织本地农业科技园区的申报工作。
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推荐,经所在县(区)园区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市科技局。
三、报送时间和要求
2019年11月12日前将《驻马店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驻马店市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及有关配套附件资料一式2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农业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kjjzhy@126.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颖 袁浩楠
联系电话: 0396-2815952
附件:1、驻马店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
2、驻马店市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8日
驻马店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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