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8-2019-02719 | 主题分类: | 教育 其他 |
信息来源: |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 | 发文日期: | 2019年12月04日 |
名 称: | 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拟调整 12月10日听证明年秋季执行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11月25日,省发改委网站发布《2019年河南省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公告(第2号)》,公布将于12月10日召开听证会,《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同时出炉。高校学费为啥调?调整幅度如何?什么时候开始调?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我省高校学费标准远低于全国绝大多数省份,目前执行的为2004年秋季调整后的标准,至今已15年未变。以本科为例,我省现行的本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文科类3400元、理工类3700元、医学类4500元、艺术类5700元。这一学费标准不仅低于东部地区发达省份,也低于多数西部省份,在中部省份中是最低的。
“经费紧张严重影响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制约了学校的高质量发展。”“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学生、家长对办学条件的要求也相应提高。”11月初,在我省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座谈会上,多家高校的负责人表示,经费不足制约了高等教育的发展。
适当调整高校学费,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是缓解公办普通高校办学成本上涨压力的需要,是完善公办普通高校成本分担机制的需要。
高校学费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必担忧。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提高学费标准后,我省现行资助政策完全有能力保障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目前,国家及我省已经实施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特困补助等30多项资助政策。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
三种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出炉
《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显示,本次学费标准调整范围仅限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学费标准,不包括研究生(含博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拟从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新学费标准,原在校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为便于听证会参加人优选方案,此次拟定了三个调整方案。
方案一
本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1068元,专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470元,平均调价幅度18.92%。该方案适当拉开了学校、学科之间收费差距,并向“双一流”大学、博士硕士点院校和特色优势学科倾斜;给高校一定收费自主权,由其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标准;调价水平相对较低,对高职高专支持力度相对较小
方案二
本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1348元,专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515元,平均调价幅度22.65%。该方案适度调高本专科基准学费标准;加大支持理工类学科发展力度;“双一流”高校、博士硕士点院校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标准,充分体现了“三个相适应”原则,学费标准有一定前瞻性。该方案与去年刚调整执行的河北、山西等邻省标准接近
方案三
本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1466元,专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548元,平均调价幅度24.46%。该方案本科较大幅度提高了基准学费标准,可进一步缓解高校经费压力;适当拉开“双一流”高校与其他公办普通高校的价格差距,充分体现支持“双一流”高校发展。该标准在目前已调整的省份中处于较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