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5-2019-03281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9年12月25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办〔2019〕132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驻马店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6日
驻马店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
(2019—2020年)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发〔2019〕39号)精神,加快破除制约居民消费最直接、最突出的体制机制障碍,稳定和扩大消费需求,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扩大和升级重点领域服务消费
(一)挖掘旅游消费潜力。以《驻马店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为引领,实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五大提升(旅游服务、旅游交通、旅游品牌、旅游产业、旅游管理)工程,持续提升“千年古驿站·全国文明城”的品牌影响力。指导推进汝南天中山文化园、平舆蓝天芝麻小镇、天中老街等国家4A、3A级旅游景区创建打造一批高A级旅游景区集群,不断提升我市旅游景区的整体质量和品级。全市A级旅游景区总量突破30家,三星级乡村旅游经营户发展到100家以上。实施乡村旅游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发展行动,加快通景公路和景区间交通路网建设,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特色村和精品民宿。实施旅游基础设施和智慧旅游领域补短板工程,建成一批重点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4A级以上景区“智慧景区”项目升级改造。鼓励发展租赁式公寓、民宿等旅游短租服务,有序引导非标准住宿行业发展。推动设立驻马店市文旅产业发展基金,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我市旅游开发。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优化休假安排,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错峰休假。
(二)拓展文化消费空间。积极指导推进皇家驿站、确山小提琴产业园、汝南麦草画产业园等文化产业园区争创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依托黄淮学院人才资源优势,大力推进集广告服务、工艺美术、动漫影视、产品创新、文化创意、非遗开发等内容为主的文化产业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以文化旅游管理体制整合为契机,抢抓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新机遇,以全域旅游发展为先导,深度挖掘整合我市独居特色的梁祝文化、盘古文化、重阳文化、嫘祖文化、车舆文化、驿站文化、冶铁铸剑文化、西游文化等文化旅游资源,创意开发更多的文化旅游新项目、新产品、新业态,不断丰富我市文化旅游内容和产品构成。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传统文化体验游活动。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和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
(三)加快发展体育消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河南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豫政〔2015〕44号文件)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驻政〔2016〕30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舞动天中健身操舞大赛、俱乐部篮球联赛、羽毛球公开赛、老人健身健步走大赛、全民健身活动日等一系列体育赛事活动。充分发挥区域自然资源优势,促进体育产业绿色发展,依托我市丰富的山水资源优势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优先发展登山、山地马拉松、山地自行车、攀岩、漂流、露营等户外运动项目,积极打造地区品牌赛事,推进体育与文化、旅游、养老、健康、教育、互联网、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体育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力量投资体育赛事、培训、场馆等领域。通过创建体育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单位来引领和带动我市体育产业的全面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助推我市经济的提升。进一步完善体育、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对商业性和群众性大型赛事活动联合“一站式”服务机制。
(四)激发健康消费活力。落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凡符合规划条件、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标准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到2020年实现社会办医院服务量占全市总量的25%左右。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优化审批流程。加快“互联网 医疗健康”发展,完善互联网诊疗服务项目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五)扩大养老消费有效供给。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大力实施健康养老示范项目。继续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落实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政策。加快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在城镇社区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实施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支持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落实国家关于医养结合机构基本服务的要求,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根据养老服务需要开发保险产品。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超过70%。督促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要求每个县区2019年底至少有一所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20%。
(六)升级发展家政消费。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家政服务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意外险等产品。支持培育家政服务品牌企业,积极创建“河南省重点家政服务品牌机构”。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行动,到2020年带动20个左右贫困村的富余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
(七)推动教育培训托幼消费健康发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积极开展产教融合建设和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落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在城市建成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到2020年全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80%。
二、完善促进实物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体系
(一)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充电及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在城市建成区减免停车费、便利通行等支持政策。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鼓励特定领域的老旧机动车提前报废更新,促进汽车消费升级。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挖掘汽车后市场消费潜力。
(二)发展壮大住房租赁市场。在完善支持政策、增加有效供应、提供金融支持等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国有租赁企业发展,支持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三)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加快5G商用步伐,实施“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智能传感器、芯片、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规范网络游戏研发、出版、运营。
(四)推动传统商贸提质发展。为顺应居民消费升级大趋势,补齐消费短板,发挥促消费载体作用,开展市级示范步行街创建活动,认定一批市级示范步行街。坚持因地制宜与突出特色相结合,立足产业特色、经营特色和文化特色,科学合理确定重点,积极培育省级示范步行街。推动传统专业市场加快向商品展示订货中心、批发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现代市场形态转型。完善农村商业设施,推动商贸物流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打造特色商贸小镇,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升级。
(五)大力发展绿色消费。落实绿色商场、绿色采购等标准,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产品销售。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积极采购绿色产品。研究建立绿色产品消费积分制度,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
三、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
(一)深入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范围,推动由食品农产品领域向其他消费领域拓展,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二)加强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标准制定。加快特色产品地方标准制定或修订,推动制定相关行业服务标准。在旅游、养老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活动。
(三)建设品牌强市。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立足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打造知名品牌。积极组织开展品牌宣传活动,联合媒体集中开展品牌宣传,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促进品牌强市建设。
四、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一)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和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聚焦重点消费品和重点领域服务消费,进一步归集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领域信用信息,完善相关数据库,推动产品生产信息和质量追溯信息互联互通。
(二)健全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用中国(驻马店)网站信息公开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网站公示功能,依法依规及时将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
(三)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重点消费领域市级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开展消费领域企业信用评价,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合理配置和调度监管资源。
(四)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加强电商消费、金融消费等重点领域维权工作,推动维权、处罚等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服务、规范经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加大对侵犯消费者隐私权行为的打击惩戒力度。
(五)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全市重要产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汽车维修配件)追溯体系,保障消费安全。
五、强化促进居民消费的配套保障
(一)完善促进居民消费的财税支持措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享尽享减税政策。利用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等加大消费支持力度。
(二)进一步提升消费金融服务水平。引导银行、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消费金融支持和服务方式,丰富消费信贷和保险产品。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市、县级企业薪酬调查和市级信息发布制度,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探索建立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健全困难群众社会救助长效机制。
六、加强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
(一)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按照国家服务消费统计分类标准,完善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服务消费统计监测制度。
(二)推动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依托国家大数据(河南)综合试验区核心区(郑东新区龙子湖智慧岛),支持专业化大数据服务企业、知名商贸企业、社会机构加快消费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建立常态化分析机制,实时全面掌握消费动态。
(三)加强消费宣传引导。合理引导社会消费预期。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广泛开展全省节能宣传月、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的良好氛围。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依据责任分工,细化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序 号 | 任 务 | 责任单位 |
1 | 挖掘旅游消费潜力,拓展文化消费空间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2 | 加快发展体育消费,激发健康消费活力,推动教育培训托幼消费健康发展 | 市卫健体委 |
3 | 扩大养老消费有效供给,升级发展家政消费 | 市民政局、市卫健体委、市人社局、市妇联 |
4 | 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 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5 | 发展壮大住房租赁市场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中心 |
6 | 推动传统商贸提升发展,大力发展绿色消费 | 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7 | 深入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加强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标准制定,建设品牌强省 | 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科技局、市人社局 |
8 | 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健全信用信息公开制度 | 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市大数据管理局 |
9 | 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加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 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
10 | 完善促进居民消费的财税支持措施 | 市财政局、税务局 |
11 | 进一步提升消费金融财务服务水平 | 市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人行驻马店支行 |
12 |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
13 | 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 | 市统计局、国调队 |
14 | 推动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 | 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发改委 |
15 | 加强消费宣传引导 | 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