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8-2020-0023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 | 发文日期: | 2020年01月16日 |
名 称: | 既要“高颜值”更要高品质 省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四个重点确定,年底将累计惠及80万户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11月26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正通过实施大规模的老旧小区改造,让越来越多的老旧小区既“好看”又“好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老旧小区开发建设较早,普遍存在规划建设标准不高,配套设施欠账多等问题。长期以来,老旧小区改造、维护不及时,设施陈旧,停车、绿化、养老、托幼等配套不全,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比较突出,居民反映非常强烈。
“全省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3年多来,省委、省政府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持续推进,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累计改造老旧小区2629个、惠及居民30万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吴浩在发布会上说,今年起,中央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我省3383个老旧小区、约50万户被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省财政也安排了资金进行补助支持,这些老旧小区目前已完成改造474个、正在改造1040个,其余1869个正开展改造前期工作、年底前可全部开工。
在实践中,我省各地坚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综合提升”的基本原则,探索出了一批符合当地实际的经验做法。焦作市采取“334”楼院协商治理模式,有效解决了老旧小区净化、亮化、绿化、硬化和安全方面的问题,被民政部评为“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许昌市挖掘社区公共资源,对新增停车泊位实行有偿使用,收取的费用用于公共设施更新维护,2018年该市还被列入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郑州市出台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导则,对加装电梯、水电气暖改造、城市书房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等分工负责、统筹推进;洛阳市采取政府扶持、居民参与和把老旧院落“打包”的方式,引入专业物业公司,提升老旧小区的服务功能。
目前,我省已经出台了《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要求、改造范围和内容、资金筹措方式等。全省17个省辖市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全部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标准或实施细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也正加紧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技术导则。
据了解,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范围是建成于2000年以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且房屋结构安全较好、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市、县城(城关镇)住宅小区。此次会上也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四个重点,即通过改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人居环境、改善优化居民服务和改进规范社区管理“四个改”实现城镇老旧小区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到位。
“老旧小区改造的目的,就是通过维修改造水电气暖、设置停车位、加装电梯等改建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小区道路、增加绿地面积、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等改善提升人居环境,设置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完善养老托幼服务、引入服务机构、加大服务供给力度等改善优化居民服务,采用市场化物业服务、业主自治管理、社区网格化管理等改进规范社区管理,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