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20-00321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23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20〕5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我市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商用步伐,提前布局我市5G产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5G网络建设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等8个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共建、资源共享、服务社会”原则,科学编制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统筹推进5G基站建设,创新5G基站建设模式,建立社会站址资源与通信基站资源双向开放共享协调机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区域等公共资源要向5G建设无偿开放,不断优化全市5G网络建设环境,聚焦5G产业链关键环节,以示范工程和重大项目为先导,打造一批应用示范标杆。

二、工作目标

2020年,持续完善城区及重点区域5G网络,力争建成5G基站2000座,实现各县、区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及重点场景移动5G网络全覆盖,启动全市5G规模化商用,拓展5G应用场景和应用领域,积极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持续拓展信息消费市场空间。

2021年起,力争实现乡(镇)政府所在地及部分农村重点场景移动5G网络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5G基站站址统筹规划

本着“集约高效、有效利用、开放共享”的原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各基础电信运营商站址需求,并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全市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现有通信站址及全市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管理,将5G基站杆塔、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落实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编制费用。全市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建设大型公共设施和商业住宅、商业楼宇时,同步规划并预留5G基站、机房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空间。进一步简化、优化5G站点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纳入绿色审批通道,确保在最短时限内落实规划勘察任务,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供电公司、铁塔公司)

(二)强化新型智慧城市基础网络建设

加快推进5G网络规模部署和商业应用,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支撑。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打通光网“最后一公里”,新建、改造市政道路、商业住宅、商业楼宇,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通信管道等基础设施。加强物联感知体系建设,建立城市综合感知体系,分步建设全市统一的物联网接入管理平台,统一接入标准,支持各类物联网前端设备以有线或无线方式接入,实现对全市物联网监测数据的统一采集和分类管理,支撑各相关领域应用的开展。加快NB—IoT等新型技术感知网络建设,在远程抄表、智慧用电、智慧停车等小范围应用的基础上,面向市政管理、城市生活、公共安全、环境监测、农业生产等领域感知监测应用需求,加强道路管网、地下管廊、电梯、灯杆、消防设施等各类智能化基础设施和感知网络的建设统筹,试点建设智慧灯杆。(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大数据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铁塔公司、各电信运营商)

(三)全面开放5G站址资源

各级政府机关、企业事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以及市政、绿地、公路、铁路等公共设施要向5G通信基站建设无偿开放,预留基站站址、通信机房等建设空间,并提供通行便利。路灯杆、公安监控杆、电力杆、通信线杆、广告牌等设施权属部门及各单位,在依法使用、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应向5G通信基站建设开放站址资源。建立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及相关可利用设施产权单位配合实施的联审联批工作机制,依据5G基站建设需求,统筹使用相关资源。城市社区要切实做好住宅小区5G网络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无偿开放小区通信管道、楼宇弱电井等公共基础设施,禁止无故阻碍通信设施建设和以各种名义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供电公司)

(四)推进塔(杆)资源开放共享

遵循“一切挂高皆可用”的共享理念,推进通信基站塔(杆)资源与社会类塔(杆)资源双向共享和相互开放,充分利用现有通信基站及新建5G通信基站,拓展在视频监控、数据采集和物联网基础设施服务、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应用,为公安通信、交通监控、安防监控、环保监测、水文监测、森林防火监控、河道治理监控、应急管理监控、地震监测等提供站址资源,形成通信塔(杆)和社会塔(杆)的相互开放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地震局、供电公司、铁塔公司)

(五)加强5G通信基站建设用地保障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8〕83号)、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及其所辖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有关指标调整的批复》(豫政土〔2017〕794号)文件要求,将5G通信基站铁塔、机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或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为5G基站建设提供用地服务保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因历史原因土地利用手续不全的基站用地,遵循“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原则,对已使用土地依法处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加大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力度

贯彻落实《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65号),依法打击阻挠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因城乡建设等原因造成改动或迁移移动通信基站配套通信设施的,要事先征得设施产权单位同意,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给予补偿;要按照“先建后拆”原则实施迁移,并为基站选址复建提供资源保障。公安部门要加大对伪基站打击力度,依法处置伪基站建设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七)建立用电绿色报装通道

将5G基站用电列入重点用电保障区域,建立电力引入、用电报装等开放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依法依规收取相关费用,严格执行5G基站峰谷电价等优惠政策。对具备条件的5G基站直接供电到户,加快接电速度。(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铁塔公司)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推进机制。成立驻马店市5G网络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工信局、发改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有线电视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市5G网络建设发展,定期研究解决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市政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健全5G网络建设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支持政策。进一步简化5G网络建设涉及的规划、建设、土地、环保、无线电等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加快5G规模组网进程。强化5G网络频率管理,统筹做好5G试验网频率监管及干扰协调工作,确保5G网络质量。建立社会塔(杆)资源共享平台,整合移动通信塔(杆)、通信基站机房以及路灯杆等社会塔(杆)资源,推进5G网络高效集约建设。

(三)强化工作指导。建立全市5G网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和季度重点项目两个清单,加大对5G基站规划编制、公共资源开放、资源要素保障等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定期通报全市5G网络建设情况。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5G网络建设重大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大对5G基站电磁辐射等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加大对非法建设伪基站、阻挠正常5G基站建设等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5G网络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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