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5-2020-00422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20年02月10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办〔2020〕8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驻马店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月26日
驻马店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考 核 方 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到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依法依规、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教育优先发展,以查促改、以查促提高,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二、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考核内容
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主要内容是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和相关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重点考核以下5个方面:领导重视程度;经费保障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与管理。
四、考核实施
考核的实施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牵头组织,市教育局及其他相关局委参与,主要包括印发通知、自查自评、实地核查、整改复查等环节。
1.印发通知。市政府办公室以书面通知形式向各县区印发《驻马店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方案》。
2.自查自评。各县区按照通知要求,紧紧围绕考核标准和自身实际,对本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于每年12月1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自评报告应包括自查情况、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3.实地核查。一是过程督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在每年初印发本年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考核标准》,当年7月份对各县区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过程督查。二是实地核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结合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自查情况,于每年12月中旬开展实地核查,具体方式包括听取政府汇报、重点人员座谈、查阅记录文件、现场抽查考核和学校随机访谈等,形成实地核查报告。三是点评打分。考核组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对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点评并按照评分标准打分。
4.整改复查。一是反馈意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各地自查自评和核查组实地核查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形成反馈意见,向县区政府(管委会)反馈。二是整改落实。各县区按照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整改任务,形成整改报告,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三是开展“回头看”。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视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重点复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情况。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对县区政府(管委会)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教育工作落实情况排名通报,对履行教育职责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区政府(管委会)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重特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出处分建议。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牵头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对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考核工作,按时进行考核评价,确保高效完成任务。
2.县区要积极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开展督查工作,并组织实施对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级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责任。
3.严禁弄虚作假。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及时开展自查自评,准确提供相关数据,确保文件档案材料和数据客观真实,严禁数据造假和伪造有关材料。一旦发现,严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