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8-2020-0058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大河报 | 发文日期: | 2020年02月20日 |
名 称: | 驻马店市:“39条”措施,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我们着眼当下,立足长远,从解决企业最难最急的痛点难点入手,制定了这‘39条’措施。”2月19日下午,在解读“39条”措施时,驻马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金冬江说。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驻马店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经济发展,在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2月17,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9条措施》,并将通知印发到各县区,规定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之后再顺延3个月。
这“39条”涉及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问题、保障企业生产要素、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全力减轻企业负担、畅通物流运输渠道、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七个方面,包括建立复工复产企业清单制度、支持在建项目有序快速复工、解决好防疫难题、帮助重点人员尽快返岗、实施返岗就业人员通行证制度、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强化原材料保障、加大信贷扶持力度、降低信贷融资成本、缓交养老工伤保险、延期缴纳税款、压实房租减免政策、建立物流绿色通道、切实推进联审联批、积极推进容缺办理等具体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措施,还就这些措施的落实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部门、第一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措施》还明确要求,分管领导、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快速解决好企业反映问题,使企业、项目尽快全面实质性复工复产,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驻马店市政府督查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3525320666,接受各界监督举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9条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