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焦政〔200...

发布机关 焦作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焦政〔2006〕2号)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06年03月28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焦政〔2006〕2号) 发布日期:2006-03-28 00: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引进、培育、催生了一批大个头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成功争创了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类标准化种养基地初具规模,优势农产品产业链日益显现,对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工业强市相比,与提高农民收入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为了进一步加快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为新农村建设增添活力,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1、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重要意义。农产品加工业是指以农、林、牧、渔产品及其加工品为原料所进行的工业生产活动。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初级农产品的需求趋于减少,对其深加工产品的需求趋于增加,农产品加工业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显得日益重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可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产品转化增值,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可以促进农民就地转移,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快城镇化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可以形成县域经济和中心城市的一个支柱产业,是财税收入的重要来源。从国内外发展的实践看,农产品加工业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是一个永恒的产业。“十一五”和今后更长的时期,市委、市政府将农产品加工业列入我市工业发展的五大支柱产业之一,予以培育壮大,这是我市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重大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乘势而上,加快发展。
2、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市委“坚持高标准,明确新要求,谋求新突破”的总体要求,以走在全省前列为目标,紧紧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推进企业发展集群化、加工基地标准化、产品质量品牌化步伐,努力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的强劲发展,尽快形成全市经济的一大优势产业。
3、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目标任务。到“十一五”末,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200亿元,年均递增2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有显著提高。农产品加工率(一次加工)达到80%以上,深加工率(二次以上加工)占40%左右。六县(市)的农产品加工业都要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50%的县(市)形成以农产品加工业为特色的县域经济。
二、拉长八大产业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4、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当前,我市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机遇和优势很多,归纳起来,有五个方面:一是种植业产量高,品质优,养殖业规模大,种类全,并且已形成了周边地区农产品源源流向我市的趋势,能为加工企业提供充足的原料;二是农村工业基础好,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小建材、小造纸、小冶炼、小煤矿纷纷转向农产品加工;三是许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后,转向农产品加工;四是几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落户我市,辐射带动本地企业竞相发展;五是中央惠农政策和农发行政策性支农贷款扩大,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大好机遇。
5、培育优势产业。按照因势利导,适应市场,突出特色的原则,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努力形成一批优势产业。根据现有基础和发展趋势,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应着力拉长小麦、玉米、怀药、牛奶、肉鸡、生猪、肉牛、速生杨八大产业链,进而实现年加工转化小麦100万吨、玉米200万吨,年销售小麦种子2.5亿公斤;年屠宰加工肉鸡5000万只、生猪50万头;奶牛存栏达到6万头,肉牛存栏保持在30万头;怀药种植达到25万亩;速生杨55万亩。要坚持每年以市政府名义命名一批市级龙头企业,积极推荐争取一批省级和国家级龙头企业的做法,到2010年力争国家级龙头企业达到5家,省级龙头企业10家,市级龙头企业10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的企业1家,超10亿元企业2家,超5亿元企业5家,超1亿元企业20家。
6、扶优扶强龙头企业。从每个优势产业链中确定几家重点企业加以扶持,加快企业上档升级步伐。一是在小麦加工方面,重点扶持斯美特、豫竹、掌柜3家年消化10—40万吨小麦的方便食品生产企业和怀川、博农2家注册资金1000万元的种子营销企业;二是在玉米加工方面,重点扶持金玉米、金玉龙、华兴、盛世康隆4家年消化10—30万吨玉米的酒精、医用葡萄糖、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三是在怀药加工方面,重点扶持怀庆药业、保和堂2家GMP、GAP双认证中成药生产企业和伟康名牌怀药营销企业;四是在牛奶加工方面,重点扶持蒙牛、博农、康达3家日加工50—500吨鲜奶的液体奶、冰淇淋生产企业;五是在肉鸡屠宰加工方面,重点扶持大用、正虹2家年屠宰加工1000—5000万只肉鸡的分割肉生产企业;六是在生猪屠宰加工方面,重点扶持恒慧通、润生2家年屠宰10万头生猪的冷鲜肉生产企业;七是在肉牛屠宰加工方面,重点扶持绿旗、伊赛2家年屠宰加工2万头肉牛的分割肉生产企业;八是在速生杨加工方面,重点扶持瑞丰二期工程建设,尽快形成高档纸生产能力。
7、推进县域特色经济发展。各县(市)区要抓住1—2项优势产业,以培育龙头为核心,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聚。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农村民间资本和市外资本等多种投资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通过引外龙、扶强龙、兴小龙、育新龙等途径,扶持不同层次的龙头企业稳步发展,尽快形成县域经济支柱产业和特色。
三、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8、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全市农产品加工业集约化水平。斯美特、蒙牛、大用、月啤等大型企业要尽快建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机构;怀川、博农等种子企业要不断培育自有新品种,尽快向育、繁、推一体化和注册资金3000万元的企业迈进;再选择10家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示范工程,提高企业研究开发水平。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不断开发新产品、新工艺。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农业技术、管理经验和人才,提高我市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装备、产品质量标准和产业经营水平。
9、引导和推动企业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加强企业与农技推广服务部门的合作。各级科技部门对农产品深加工科技项目经专家评估后要优先立项,并对科技含量高、产业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重点安排科研经费。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每年确定十项重点攻关和推广的科技项目,加快选育新品种、普及标准化技术、推广节本增效技术、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保鲜技术等,提高科技水平。
四、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打造企业综合竞争力
10、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努力争创名牌产品。实施名牌战略,对提升产品品位、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大作用。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开展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和以怀药为主要原材料的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到2010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食品类产品达到全部无公害和绿色标准。在产地生态环境较好、农民素质和农产品商品率较高的地区先行一步,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乡,推动全市农业标准化建设。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要率先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努力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和“河南省名牌产品”、“河南省名牌农产品”、“河南省优质产品”、“河南省免检产品”。积极申报“省著名商标”、“全国驰名商标”。
11、加大宣传促销力度。要坚持部门联动、政企联手、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构建一个对外宣传平台。焦作日报社、焦作人民广播电台、焦作电视台等媒体,要开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其产品的节目和栏目。要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鼓励优质农产品开拓市场。农产品加工企业要积极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省、市组织的农产品大型展览会和招商引资活动;要加大在中央和省级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大型媒体的宣传造势力度,在高速公路、国道两旁设立产品广告,不断提高企业和产品知名度。
12、积极利用外资和扩大出口。有关部门要充实完善农产品加工项目库,重点推出一批能发挥我市优势、有吸引力的农产品加工,积极对外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参加国外招商,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开展资本运营,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外向型龙头企业。努力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建立特色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让更多的名优特新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直接出口,不断提高出口档次,逐步提高我市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
五、狠抓优惠政策落实,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13、认真落实优惠政策。优惠政策是引导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抓手,把政策效应利用好、发挥好,能够有力地推动我市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要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争当龙头。要认真执行国发〔1997〕37号、国办发〔2002〕62号、国税发〔1996〕152号、财工字〔1996〕41号、财税字〔1997〕49号等文件精神,落实企业在从事农产品初加工、进口设备和技术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增值税方面,要认真执行进项抵扣率13%的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快速发展。
14、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从2006年起,市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500万元“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专项资金”,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企业新上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贷款贴息;企业主导产品争创为国家级名牌产品和河南省名牌产品以奖代补;企业直接出口创汇以奖代补;企业引进人才和自主创新项目以奖代补;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省市组织的大型展览会补助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都要向农产品加工企业倾斜。县级财政也要拿出专项资金,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15、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要抓住国家农发行扩大政策性支农贷款规模和使用范围的机遇,实施好省农发行与市政府信用协议贷款。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协调、银行融资、企业承贷”的要求,认真制定规划,严格把关,及时向农发行推荐实力强、资信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力争全市用款规模20亿元。市农发行要视项目用途与实际需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市农业综合开发公司要积极争取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以参股等形式支持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同时,要积极筹措资金与农发行合作,成立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公司,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贷款担保。
16、按企业税收贡献予以奖励。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多做贡献,设立农产品加工企业贡献奖。从2006年起,凡农产品加工企业上缴税金首次突破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由受益地方的财政部门分别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的30%、25%、20%、15%、10%给予奖励。
六、强化服务职能,营造发展环境
17、强化服务职能。企业健康发展离不开优良的环境,良好的外部环境需要各部门共同创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指导思想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巩固我市开展“效能革命”活动成果,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有关部门通过实行代理制和服务承诺制,运用现场办公、联合办公等手段,及时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税务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土地管理部门要优先审查、报批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其征(占)用土地各项费用按下限标准收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注册农产品加工的企业,要简化ㄐ畔劝炖恚⑴χС制笠瞪瓯ā笆≈瘫辍薄ⅰ叭勖瘫辍薄9病⒔煌ǖ炔棵乓裘芘浜希涌炫┎仿躺ǖ澜ㄉ琛I涛癫棵乓魇心诟鞔笊坛 ⒊校涫狄讶∠慕》训扔呕萏跫竦妹撇贰⒅瘫甑挠胖逝┎飞瞎瘛V始嗖棵乓┎芳庸て笠瞪瓯撇纷龊梅窆ぷ鳌J邢钅堪旃乙勒铡督棺魇泄睦氐阆钅拷ㄉ璋旆ā罚钥萍己扛摺⒊沙ば院玫呐┎芳庸は钅浚家腥胫氐阆钅浚硎馨旆ǖ谑咛豕娑ǖ挠呕菡摺�br> 18、创新服务方式。各职能部门要帮助企业搞好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技术咨询、市场信息等多方面服务,帮助企业进行技术交流、合作攻关,开展技术人才培训等。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建立各部门服务企业发展的项目库,并及时筛选和调整,努力向国家、省有关部门推荐,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
19、加强组织协调。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需要各行各业大力支持和社会各方面的通力合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县两级农业部门作为具体办事机构,要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摆在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以上意见,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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