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远大·南北苑(北苑)12#商住楼预审成本的函
南通远大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远大·南北苑(北苑)12#商住楼进行成本预审的请示》收悉。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物价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07】83号),加强价格宏观调控,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河南省商品房价格行为规则》(豫价房【2000】077号)和我市《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强房地产价格成本监管的通知》(焦发改【2007】24号)文件精神,结合中介机构的成本预审报告,现核定其成本如下: 远大·南北苑(北苑)12#商住楼经市发展改革委“焦发改投资(2006)697号”文件核准。位于焦作市解放中路北侧、群英河东侧。现进行预审的是远大·南北苑(北苑)12#商住楼,该楼为地上11.5层,地下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8197.34平方米,核定成本为1681元/平方米。 望你公司据其预审成本,按照国家规定的税金、利润,自行安排销售价格。同时你公司在销售住房时,销售价格应包含所核成本的所有内容,价外不得向房屋购买人再收取任何费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公示面积、销售价格、结构、位置、价格举报电话及房管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接受购房者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远大·南北苑(北苑)12#商住楼预审成本一览表 二○○九年元月十三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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