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有关商品价格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焦发改价管〔2009〕249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委有关科室,委二级机构: 为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加强价格应急管理工作,维护价格秩序,根据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非常时期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焦发改价管〔2008〕252号)要求,经研究同意,决定成立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甲型H1N1流感役情有关商品价格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陈 湘 副组长:申启旺、刘泽朋、李生琮 成 员:冯尉兴、曲 涛、孙信义、陈静梅、王红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生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向领导小组提出价格应急工作建议和意见,组织开展全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有关商品价格的应急监测预警预报和价格变动分析,提出价格异常波动事件警情级别和启动相应价格预案,及时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提出有关商品储备建议。 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综合协调组:责任人,孙信义。负责全市价格应急管理协调工作,组织制定相关价格应急预案,提出价格应急管理意见和建议。 价格监测组:责任人,冯尉兴。负责全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有关商品价格监测和分析预测,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省发展改革委。 价格检查组:责任人,冯尉兴。负责全市有关商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肃处理价格违法行为,保证价格举报电话畅通。 应急储备组:责任人:曲涛。会同有关单位落实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药品和物资应急专项储备资金,更新、充实储备物资。 二OO九年五月七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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