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防治甲型H1N1流感相关商品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工作预案》的通知

焦发改价管[2009]261号 各县市区发改委:     为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及时监测防治甲型H1N1流感相关商品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加强防治甲型H1N1流感相关商品价格管理,维护市场稳定,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结合焦作市的实际,我们制定了《防治甲型H1N1流感相关商品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工作预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 防治甲型H1N1流感相关商品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工作预案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及时监测防治甲型H1N1流感相关商品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加强防治甲型H1N1流感相关商品价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加强市场监管工作预案》的通知》(豫计价调[2003]837号)及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非常时期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焦发改价管〔2008〕252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防治甲型H1N1流感相关商品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工作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做好随时启动价格监测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要预先确定该项监测工作负责人和监测人员,确定该项监测的采价点和联系人,确定采报价方式和设备等,确保应急预案一旦启动即可迅速、顺利地完成价格监测任务。     二、监测报告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委,市有关单位。     三、监测上报内容:防治甲型H1N1流感期间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表(详见附表)。     四、采报价流程:预案一旦启动,实行定期报告制度。每周一、三、五各县市区发改委采集当日价格,并将相关商品均价在上午10:00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上报市发改委价管科(邮箱:jgk2009@sina.com,传真:3569035)。     五、市发改委将根据疫情的最新发展情况,对该项应急价格监测的采报价周期适时调整。     六、县市区发改委要密切关注当地市场相关商品的价格动态,特别是要加强药品等相关商品价格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发改委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稳定市场价格。     七、应急预案启动时间:焦作市一旦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或者省发改委通知,市发改委即通过电话通知各县市区发改委启动预案。      附表:焦作市防治甲型H1N1流感期间相关商品市场价格监测表
甲型HINI流感疫情医药产品及相关原材料价格上报表
       
制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商品名称规格等级单位上期价当天价与上期比(%)
1达菲(奥司他韦)75mg*10片元/盒   
2莽草酸 元/500克   
3八角 元/500克   
4口罩12层以上元/只   
5消毒液 元/500克   
     监测人:电话: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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