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改委关于都市花园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焦作市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都市花园小区二期项目的请示》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都市花园二期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意核准你公司建设都市花园小区二期工程。    二、建设地址:都市花园小区位于人民路南侧,东至都市路,西至南通路,中间以孟州路为界分为东西两个区域。二期工程除2栋商业楼位于东区外,其余建筑位于西区。2栋商业楼建设地址位于东区的东北角和西北角,北侧为人民路。西区建筑北临人民路,东临孟州路,南临省军区副业基地和新河农场,西临人民中学和预留的小学用地。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二期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49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42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6700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3300平方米,半地下车库面积13500平方米,其它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23栋6.5层砖混结构住宅楼,4栋5.5层砖混结构住宅楼和商住楼, 1栋2层砖混结构住宅楼,3栋多层框架结构商业用房,半地下车库和地上停车位、景观、道路、绿地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20497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03—031详规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06)第010号、焦国用(2008)第052号、焦国用(2008)第053号、焦国用(2008)第054号等4份国有土地使用证;③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焦环评表字[2002]09号《关于焦作市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都市花园住宅小区环评报告表的批复意见》;④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1089310500060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⑤河南省建设厅核发的编号为41080152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⑥存款证明、合同、协议、税费票据等共20份(页)项目已投入自有资金资料;⑧建焦房开[2008]035号、建焦房开[2009]001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与焦作市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2份借款合同。    六、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OO九年四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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