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西部集中供热工程热力销售价格的批复

焦作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焦作市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关于核定焦作市西部集中供热工程热价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我委研究同意,现就西部集中供热工程热力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焦作市西部集中供热工程外购热力价格分别是居民采暖用热为32元/吉焦、工业用热为45元/吉焦。焦作市西部集中供热工程热力销售价格(到热交换站)分别是居民采暖用热销售价格为35元/吉焦、工业用热销售价格为62元/吉焦。    二、你公司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确保供热质量和效果。严禁通过缩短供热采暖时间、降低供热采暖质量等手段变相提价。    三、本价格为试运行价格,自二OO九年四月七日起执行。价格试运行期限为一年,试运行期之后,对运行期间实际发生的运行成本进行测算后重新制定供热价格。                                二○○九年四月七日(完)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