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8511”项目月报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高新区经发局: 为应对金融危机,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年初省政府提出“决战二季度”经济促进目标,“8511”作为重要的促进经济发展的载体,受到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市在认真审慎筛选的基础上,经过与省发改委衔接,确定了全市40个“8511”投资促进计划项目。为及时掌握我市“8511”项目进展情况,加快“8511”项目建设,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现建立“8511”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制,请你单位按如下要求填报本地区“8511”项目情况表: 一、填报内容 与国土、环保、规划、建委等有关职能部门沟通,掌握项目前期进展情况,认真如实填报本地区内的“8511”项目进展情况,填报内容请设置为红色字体。(见附件) 二、上报时间 每月24日前。 三、上报方式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jzfgwtzk@126.com 四、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项目信息填报工作,将项目推进情况统计表、联系人名单、手机号码于24日前一并上报市发改委投资科。 附件:焦作市“8511”项目推进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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