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映湖路(普济路-民主南路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投资〔2009〕367号 焦作市建委: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报送焦作市映湖路(普济路-民主南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焦建函[2009]46号)收悉。经研究并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集中安置小区建设需要,根据焦作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映湖路(普济路-民主南路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工程东西走向,西起普济路,东至民主南路西,全长1080米,红线宽度35米,其中:人行道5米+非机动车道5米+机动车道15米+非机动车道5米+人行道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道路附属工程及配套工程等。 三、工程主要技术标准。该工程为城市次干路I级,设计服务年限15年,行车速度40Km/h,防洪设计50年一遇,桥梁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机动车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人行道路面采用透水道砖结构;道路交叉口均采用平面交叉,实行信号灯管制。桥涵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柱桩基础,栏杆采用钢制工艺栏杆。原则同意该项目排水工程、附属工程等所采用的方案,应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在下步编制的初步设计中对其进一步优化完善。 四、该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164.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796.67万元,其它费用207.69万元,预备费160.3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 五、设计单位应将道路所含水、电讯、燃气、热力、电力等在设计中统一考虑,尽量避免经常性的道路开挖。 六、该项目要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企业等环节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接受我委和有关单位监督。 七、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意见对设计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土地、环保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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