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7447工厂危旧职工住房改造项目的批复
焦发改投资〔2009〕454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7447工厂: 你厂《关于申请核准7447工厂危旧职工住房改造项目的请示》(焦厂[2009]16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七四四七工厂危旧职工住房改造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同意核准7447工厂危旧职工住房改造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果园路(规划中的果园路,现为厂内道路)与军民街之间,北临西临均为7447工厂家属区,南临焦北夜市,东临7447工厂厂区。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32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78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9栋砖混结构6层住宅楼,建筑面积26075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1710平方米,其中:社区服务用房500平方米,幼儿园763平方米,公厕52平方米,自行车棚395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职工集资。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焦房改办字[2007]4号《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七四四七工厂危旧职工住房改造的批复》;②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07]第030号规划图、《焦作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请市政府审批表》(焦规审2007020);③《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七四四七工厂危旧职工住房改造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焦土预审[2008]3号)、焦国用(2001)第2003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④焦作市解放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2007年12月13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⑤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108001300869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⑥《7447工厂住房困难职工名单》(共252人)、中国人民解放军7447工厂出具的《证明》和《承诺书》。 六、该项目要严格落实焦房改办字[2007]4号文件精神。 七、该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有资质的建设队伍进行施工。 八、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完)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