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

发布机关 焦作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表彰的决定 焦政〔2009〕14号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21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表彰的决定 焦政〔2009〕14号 发布日期:2009-09-21 00:00


焦 作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对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风神轮胎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表彰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3月,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风神”牌出口全钢子午线轮胎3个型号的产品获得出口免验资格。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由此成为全国唯一一家获得出口商品免验资格的橡胶轮胎生产企业,我市唯一一家获得出口商品免验资格的企业。
出口商品免验制度是国家授予出口企业的最高荣誉,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出口商品免验资格,是我市积极实施名牌战略的结果,对于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水平、企业开拓市场能力和产业整体素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我市名牌战略的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风神”牌产品获得出口商品免验资格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各级各部门和各出口企业,要向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学习,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实施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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