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建委“关于尽快确定焦作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方案的函”的复函

市建委:  你委“关于尽快确定焦作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方案的函”(焦建函[2009]18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焦作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方案及投资主体问题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9]1号),既“关于重庆康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总部落户焦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焦作市区的中水回用项目由重庆康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BOT方式建设及运营。建议贵委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提出具体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二、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方案问题  关于18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的相关问题,我委已行文请示市政府,按市政府领导批示执行。   特此复函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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