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改委关于核准园林美墅住宅小区项目二期工程的批复

焦作市园林园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园林美墅住宅小区二期项目的请示》(焦园字[2009]10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园林美墅住宅小区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核准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现核准你公司建设园林美墅住宅小区项目二期工程。我委以焦发改投资[2009]12号文对该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核准,总建筑面积41178平方米。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位于园林路北侧,河阳路东侧(其中北段为河南省广祥电力公司),北临西段为河南省广祥电力公司,北临东段和东临均为焦西矿。二期工程位置在小区中部。  三、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46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427平方米,二期工程建筑面积19664平方米。二期建设内容为: 9#、15#、17#、20#、21#等5栋多层砖混结构住宅楼,建筑面积19664平方米; 1栋3层框架结构活动中心。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二期工程总投资1890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09]第022号详规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01)字第200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③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豫(焦)出让(2008年)第00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④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焦环评表字[2008]255号《关于焦作市园林园实业有限公司园林美墅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⑤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1080010000029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编号为41083685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⑦河南联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豫联博会专字(2009)第003号资金验证证明、焦作市财政局开具的豫财综№0044788号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专用票据和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具的№4896755、№4896895、№4896948等3张收据。  六、核准该项目附件①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09]第022号详规图中,地块一面积超出附件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01)字第200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部分,需要正式办理土地等手续后方可建设。  七、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九年八月五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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