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改委关于核准东方花园居住小区项目的批复
河南省金山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东方花园居住小区项目的请示》(豫金企字[2009]第6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东方花园居住小区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意核准你公司建设东方花园居住小区项目。 二、建设地址:东方花园居住小区位于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路南侧。四至为:北至人民路,东至规划中的文丰路,西至规划中的文林路,南至规划中的文博路。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88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10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12858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01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06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4栋27层框剪结构商住楼,2栋18层框剪结构商住楼,4栋12层框剪结构住宅楼和商住楼,17栋7层框混结构住宅楼和商住楼,2栋5层框混结构住宅楼,沿街5栋2层框架结构商业裙房,1栋3层框架结构商场,以及地上和地下停车位、公厕、变电站、垃圾中转站、游园、广场、道路、景观、绿地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4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同意的2009—02详规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地让合(2008)字第2-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③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焦环评表字[2009]67号《关于河南省金山置业有限公司金山·东方花园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④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10802100001467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豫工商)名称变核字[2007]第000481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⑤河南省建设厅核发的编号为41080162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⑥河南诚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豫诚泉验证字(2009)第004号验资报告;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六、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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