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改委关于核准河南中轴集团生活区住宅楼项目的批复

河南中轴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河南中轴集团生活区住宅楼项目的请示》(中轴[2009]20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河南中轴集团生活区住宅楼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解决你公司技术骨干住房困难,同意核准你公司生活区住宅楼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山阳路东侧,建设东路北侧,地块形状近似三角形。北临力士小区,西临东环路小学,三角形斜边为东北—西南走向,临铁路斜街家属区。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58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4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1栋砖混结构6层,局部5层住宅楼。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280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焦房改办字[2009]6号《关于河南中轴集团有限公司建住宅楼解决技术骨干住房问题的批复》;②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09]第006号规划图;③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08)第06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④ 焦作市山阳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⑤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10800100001574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⑥中轴集团集资名单和承诺书。  六、该项目要严格落实焦房改办字[2009]6号文件精神。  七、该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有资质的建设队伍进行施工。  八、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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