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广利灌区管理局: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09]1442号) 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下达我市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1个,总投资10967万元,2009年投资计划1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900万元,地方投资600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标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三、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四、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国家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同时要确保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五、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纳入旬报制度范围,请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焦作市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2009年每期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