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发改委、林业局: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防护林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09]1444号) 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次计划共安排我市防护林工程投资613.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91万元,地方投资122.75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防护林建设的各项要求,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工程建设质量。 三、国家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同时要确保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附件:焦作市防护林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