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报2010年第一批集中开工项目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项目办公室文件 焦政项字[2010] 3号 各县(市)区项目办(发改委、经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2010年“项目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加快项目推进步伐。我市拟于3月上旬组织2010年第一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现将项目选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做好项目筛选工作,各县(市)区项目办要按照成熟一批、开工一批的原则,认真做好此次集中开工项目的筛选工作,所选项目要切实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能够形成新的投资量。  二、所选项目应突出工业项目,工业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3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  请各县(市)区项目办按上述要求,认真做好第一批集中开工项目的筛选工作,填写《焦作市第一批集中开工项目登记表》,于2月23日(正月初十)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政府项目办公室综合科。   附件:全市第一批集中开工项目登记表.xls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完)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