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关筹建处: 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收悉。根据[2010]20号市长办公会议《关于加快焦作海关建设的会议纪要》精神,我委于2010年5月9日召开了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专家评审会,同时征求了财政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建设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意见,其中市财政局于5月18日提交了书面意见函;5月21日,收到郑州海关关于该项目意见的函。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位于人民路东段,北临恩达路,东临规划建设中的焦作市检察院,西临翁涧河,南临人民路,建设占地面积40亩左右。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为: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综合业务大楼及宿舍、违规扣留及走私罚没仓库,总建筑面积11000-120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0031万元,其中一类工程费用66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17万元,预备费912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焦作市地方财政解决。五、请你单位据此尽快到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一○年六月三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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