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0年度第一批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选报第二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项目办,市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扩投资、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年初,我市安排市重点项目111个,项目总投资474.1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157.9亿元。截止5月份大多数项目进展情况良好。但少数项目存在着进展缓慢,个别项目未按期开工,影响了重点项目整体投资进度。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近期将对第一批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调整,同时选报第二批市重点建设项目。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结合上半年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提出2010年第一批重点项目调整意见及第二批重点项目名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选报、调整范围 对第一批市重点建设项目中少数未按时开工、投资进度缓慢的项目,取消其市重点项目资格;第二批市重点建设项目应围绕工业、交通、能源、农林水利、城建、社会事业、节能环保、现代物流8个领域,重点推荐一批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带动力、辐射力、成长性强的项目。 二、第二批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 (二)工业项目原则上总投资在10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原则上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 (三)规模较小,但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能够促进工业优化升级的项目; (四)项目建设主体、投资主体明确,各项建设条件成熟,当年有实质性投资的项目。 三、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应认真填写《2010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拟列入2010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负责对项目所涉及的核准(审批、备案)、土地、规划、环保等内容审查把关。经审查无误后,请于7月10日前将附件1和2、项目简介和手续复印件加盖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市政府项目办公室综合科。所需附表请从焦作市发改委网站公告栏内下载。 附件:1、2010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申请表.xls 2、拟列入2010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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