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农村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调查表的通知

各县(市)发改委、卫生局:  根据省发改委、卫生厅《关于组织填报农村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调查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请各县(市)发改委、卫生局组织辖区内项目建设单位,认真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并对数字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填报范围主要包括2009年以来中央投资安排的3个县医院、25个乡镇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以及2010年安排的2个县医院(中医院)、3个乡镇卫生院、13个村卫生室。  三、请各县(市)发改委、卫生局于7月25日前将已竣工项目的相关情况及附表(1-5)报送市发改委社会科、市卫生局规财科,并每2月(于第2个月22日前)报送一次新竣工项目情况。  联系人:市发改委社会科    刘兰柱  市卫生局规财科    刘  勇  联系电话:3569246、3569291  电子信箱:jzfgwshk@126.com和jzwsgck@126.com(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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