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改委关于核准南水北调安置工程02号建设项目的批复

解放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申请核准南水北调安置工程02号(西王褚安置小区)建设项目的请示》(焦解发改(2010)6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南水北调安置工程02号(西王褚安置小区)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妥善安置南水北调城区段搬迁村民,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意核准南水北调安置工程02号建设项目。该项目业主为西王褚村民委员会。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人民路与南通路交叉口西北角。南临人民路,东临南通路,西临普济河,北临新安路。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4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06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5782平方米(其中:规划新建67782平方米,已建成18000平方米);公建10286平方米(其中:规划新建8990平方米,已建成129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3栋19层框剪结构商住楼,12栋6层砖混结构(包括已建成5栋)住宅楼和商住楼,2栋2层框架结构商业用房,1栋2层框架结构商业裙房以及停车位等。其它有关技术经济指标按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09]第011号详规图有关规定执行。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0030万元,资金来源为南水北调工程征迁安置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09]第011号详规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王褚乡西王褚村南水北调安置小区项目用地的初步意见》;③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焦环评表字[2010]39号审批意见;④焦作市解放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资金证明;⑤解放区民政局和王褚街道办事处联合颁发的西王褚村民委员会主任王战胜的当选证书。  六、该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终身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有资质的建设队伍进行建设。  七、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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