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博爱县发展改革委: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0]67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批计划下达我市2010年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1个,2010年计划投资41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280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41万元,县投资94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请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法规,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建设。建筑结构及设计要符合特殊教育需要。 三、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 四、本次下达投资中,购置设备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设备招标采购。 五、当地政府要加强统筹力度,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质量安全和实施效果等负责,优先安排并打足资金,不留缺口,地方政府债券要优先用于中央投资项目配套。县发展改革委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落实投资计划,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效益。 六、请于每月26日前按要求分别向我委(投资科、社会科)、相关部门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附件: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0一0年六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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