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选报2011年度第一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项目办: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关于选报2011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现将各单位上报的市重点项目反馈给你们,望各单位按如下要求核准上报。  一、所报项目要分前期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前期项目指正在开展规划、认证和相关手续报批,需提前协调落实建设条件的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是指完成项目备案、核准、审批,通过规划预审、土地预审、环评审批,落实建设资金,并实质性开工建设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各种建设手续完备,上年度在建当年继续建设的项目。  二、上报项目的名称、项目总投资和项目建设的起止时间要与该项目的有效备案一致。  三、每个项目要如实填写《2011年度第一批市重点建设项目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和《2011年度第一批市重点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简称《汇总表》)。  四、所在县(市)、区政府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申请表》和《汇总表》加盖公章。  五、各单位于2010年12月9日前将加盖政府公章的《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统一报市项目办229房间,电子版请发到市项目办信箱:jzsxmglk@163.com.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没有上报的一并上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田保华   电话:3569708   附:1、各县(市)、区上报市重点项目      2、2011年度第一批市重点建设项目申请表      3、2011年度第一批市重点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O一O年十二月六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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