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二五”重大项目收集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  为了切实建好全市“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库,强化项目对规划的有效支撑,现就“十二五”重大项目收集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二五”重大项目收集的具体范围 “十二五”重大项目的总投资规模应在3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中的研发平台项目在500万元以上。“十二五”重大项目主要包括“十一五”期间结转的重大项目、“十二五”期间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和“十二五”期间拟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  二、 “十二五”重大项目收集上报的具体要求  1.在重大项目选择上,要将一批技术含量较高、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真正能够带动产业升级,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有效改善薄弱环节,增强发展后劲的重大项目纳入规划。  2.要突出“十二五”规划期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要与“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相衔接,保持重大项目建设的连续性;要与国家、省及相关行业、部门已经编制或正在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项目选择的盲目性。  3.要符合国家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不得将“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纳入规划,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凡纳入“十二五”规划的重大项目,优先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优先保障项目信贷、土地、环境等需求。对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原则不予申报专项资金支持。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各县(市)区发改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开展“十二五”重大项目收集上报工作,于2010年12月21日前将确定的重大项目上报。  (二)报送要求。按照附表要求,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同时上报。   联系人:   王 晶  联系电话:3569551  电子信箱:jzs125@163.com   附件:焦作市“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收集上报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完)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