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温县发展改革委: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0]12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次计划下达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1个(具体项目见附件),2010年投资计划16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00万元,温县财政投资1000万元。上述项目投资全部纳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要优先选用国产设备,杜绝盲目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 三、请你委会同财政部门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要加强统筹财力,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保证优先安排,不留缺口。 四、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全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迅速行动,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土建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请你委认真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确保设施建成后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第一年负荷率应达到60%,第三年应达到75%以上。 五、请你委认真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要切实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并每旬将项目进展情况上报市发改委(城市发展科)。旬报主要内容包括:投资到位和完成情况、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情况、形成实物工作量情况、取得效果、存在问题和采取措施情况。 附表:焦作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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