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跆拳道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体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批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设跆拳道综合训练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体[2010]13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市体育运动学校训练场地不足、条件简陋等问题,满足该校正常的训练及教学需要,同意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设跆拳道综合训练馆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院内。  三、根据实际情况,同意项目建筑面积2149平方米。  四、项目估算投资410万元,所需资金由教育基建资金、体彩公益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意见对设计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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