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县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温县发改委: 你委报来《关于呈报温县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温发改字〔2010〕1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规范安葬秩序,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同意你县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位于温县黄庄镇林召四号桥南。 三、根据温县实际与需求状况,同意该项目设置墓穴50000个,建设陵园管理楼1000平方米和骨灰堂12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539万元。所需资金由温县财政自筹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意见对设计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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