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跆拳道综合训练馆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体育局:  你局《关于呈报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跆拳道综合训练馆初步设计的请示》(焦体[2010]155号)收悉。按照市政府政府性投资项目“十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解决市体育运动学校训练场地不足,满足正常教学训练的需要,原则同意焦作宏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跆拳道综合训练馆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位于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院内。工程建设规模:该工程占地面积2094平方米,建筑面积214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新建二层跆拳道综合训练馆一座,高度14米。二是建设配套道路、给排水管道、供电通讯等附属设施。三是辅助绿化工程。该项目主体工程为二层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防火等级为二级,节能按照河南省DBJ41/075-2006标准执行。  三、工期及施工方式:该工程工期为12个月。   四、投资概算。该工程总概算为408.2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用356.03万元,其他费用32.8万元,预备费19.44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体育总局50万元,市财政配套210万元,市体育局筹集彩票公积金100万元,其余由市体校自筹解决。  五、要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十个百分之百”规定,项目施工、监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应公开招标,招标时需通知我委现场监督。要高度重视项目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程建成后应及时报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跆拳道综合训练馆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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