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温县发展改革委: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 省农业厅关于转发下达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0]1556号)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转发下达我市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24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0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90万元,县投资30万元。以上投资纳入我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县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内容组织编制县级实施方案,经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在努力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    四、要做好项目建设信息上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安排使用等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农经科)。    五、温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项目实施单位优化建设方案。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投资管理,协调落实配套资金,做好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     附件:焦作市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完)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