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发改委: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0]16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本次下达我市201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总投资3163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327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银行贷款25306万元。 二、本次下达资金要全部用于新开工项目建设,严禁冲抵以前项目投资。 三、本次110千伏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重点解决急需的供电“卡脖子”问题和产业集聚区用电问题;35千伏及以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按照供电人口、耕地面积、行政村数、供电量加权平均,分配到各县,重点解决35千伏“卡脖子”工程;农电机井通电工程,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重点安排豫东、豫北粮食主产区。 四、本次农网投资是国家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具体实施,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要根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各县(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为工程创造良好外部条件。市电力公司及各县(市)供电部门要精心组织,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开展工程招标,确保项目在年底前开工建设并完成一定工作量,明年年底前竣工验收。 附件:焦作市2010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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