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东方奥园居住小区项目的批复

河南省金山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东方奥园居住小区项目的请示》(豫金企字[2010]第5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东方奥园居住小区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意核准你公司建设东方奥园居住小区项目。    二、建设地址:东方奥园居住小区位于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块分为两块。其中主要地块位于规划中的文博路与规划中的文丰路交叉口西南角,北临文博路,东临文丰路,南临东段为丰收路,南临西段为焦作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物流园区,西临北段为规划中的文林路,西临南段为焦作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物流园区。次要地块位于文林路以东,其南、北、东三面均与东方花园居住小区相邻。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60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169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86774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4833平方米,幼托用房建筑面积25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53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6栋18层框剪结构商住楼,11栋12层框剪结构住宅楼和商住楼,2栋11层框剪结构住宅楼,沿街4栋2层框架结构商业裙房,1栋3层框架结构商场,1栋3层框架结构幼托,以及地上和地下停车位、变电站、游园、广场、道路、景观、绿地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3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加盖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章的详规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09)第05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③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焦环评表字[2009]67号《关于河南省金山置业有限公司金山·东方花园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④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10802100001467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⑤河南省建设厅核发的编号为41080162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⑥河南诚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豫诚泉验证字(2010)第004号验资报告;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六、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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