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龙泽苑住宅小区2#、3#、4#楼项目的批复

焦作市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龙泽苑住宅小区2#、3#、4#楼的请示》(焦新发字(2010) 16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龙泽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意核准你公司建设龙泽苑住宅小区2#、3#、4#楼项目。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人民路北侧。南临人民路,东临光明路,西临孟州路。  三、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11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12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8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40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中:现状建筑面积16878平方米,其中住宅11068.6平方米,商业5809.4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57007平方米,其中住宅46060平方米,商业10611平方米,社区公共服务用房300平方米,公厕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2#、3#、4#等3栋高层框剪结构住宅楼,沿街2层框架结构商业裙房,以及地下建筑等。其中 2#、4#楼为22层,3#楼为18 15层。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9089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焦规论字(2010)第009号规划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07)第211号、焦国用(2009)第020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豫(焦)出让(2008年)第0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③焦作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焦环评表字[2006]102号审批意见、焦环开函[2006]182号复函;④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1089212090100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编号为41083565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⑥焦作德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焦德会验证字(2010)第005号资金证明、焦作市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六、你公司要严格按照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焦规论字(2010)第009号规划图进行建设。同时严格按照消防、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一○年九月二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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