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安置小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中站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安置小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中区发改[2010]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项目建议书》,同意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建设单位为焦作市中站区工业集聚区办公室。 三、建设地址:该项目位于中站区解放西路延伸段以南,焦克路以北,连琛河以西,中南路以东。 四、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92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8510平方米,其中住宅865310平方米,配套公建932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楼212栋,同时配套建设商业、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等设施。 五、总投资:项目匡算总投资83133万元。 六、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 七、我委原发《关于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安置小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焦发改办〔2004〕324号)作废。 项目单位应按照以上批复,抓紧落实规划、土地、环保、资金等建设条件,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报我委审批。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完)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