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焦作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管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焦发改投资〔2011〕82号 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为了完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管网,提高我市城区污水处理率,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焦作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管网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公司,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工程建设规模:工程设计建设规模为新建污水干管总长度10615米(不含普济河、翁涧河穿越南水北调段220米),包括普济河(新月铁路-龙源路)段、翁涧河(山阳路-龙源路)段、文昌路(解放路-待王路)段、龙源路(孟州路-民主路)段、孟州路(映湖路-龙源路)段,设计管径d600-d1800。具体建设内容按焦发改[2010]825号文件批复的《焦作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管网建设方案》施工建设。 二、本次下达焦作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管网项目核定投资总额4857.62万元,其中国债建设资金1800万元和项目前期经费150万元投资计划已经下达,本次下达2907.62万元。资金来源为2010年度政府债券转贷资金。 三、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实施。对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四、按照《关于市本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意见》(焦政文〔2006〕38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实施办法的通知》(焦政文〔2009〕76号)要求,财政性投资项目建设要实行公开招标,招标时应提前通知我委到场监督。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和领导,按照批准的内容全面落实建设条件,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按期完成投资计划。 五、请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计划执行情况报我委固定资产投资科。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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