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投资〔2011〕204号 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水利厅 关于转发下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1]245号)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转发下达我市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1个,2011年投资计划166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400万元,市投资267万元。以上投资纳入我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标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三、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国家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同时要确保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四、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季报制度范围,请你们按规定及时向市发改委农经科、市水利局农水科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焦作市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第一批投资计划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