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征集2012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函

 焦发改投资〔2011〕570 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掌握2012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需求状况,统筹安排明年财政投资计划,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实施办法的通知》(焦政文[2009]76号)的相关规定,现就2012年政府投资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的概念。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含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政府统借统还的各类贷款资金等)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投向重点为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二、明确财政投资项目类别。纳入计划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市本级基本建设、教育基建、城市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专项。政府投资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  三、明确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按照“十个百分之百”要求,政府投资项目要百分之百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百分之百遵循基本建设程序,百分之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百分之百公开招标,百分之百监察、监理到位,百分之百不出质量问题,百分之百不出安全事故,百分之百不拖工期、按时竣工,百分之百预决算评审、审计到位,百分之百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申报财政投资项目,首先要提出申请,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政策依据等。  四、明确申报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原则。明年我市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政府财力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仍然十分紧张。各单位务必从科学发展观出发,紧紧围绕全市发展重点,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精心谋划,慎重提出需要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及资金需求,使政府性投资项目成为科学民主决策的项目、规范政府管理的项目和关心关注关怀民生的项目,使每一个项目都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有效载体。申报政府性投资项目要依据以下原则:  (一)规划先行原则。申请政府支持的项目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十二五规划”,做好2012年项目申报,所申请项目必须符合焦作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领域建设规划;  (二)突出重点原则。申报单位应围绕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提出项目;  (三)优先排序原则。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建设条件,进行项目优先排序,确保重点项目建设;  (四)均衡性原则。为保证城乡均衡、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项目提出应统筹兼顾;  (五)切合实际,考虑需要与可能原则。  五、明确申报的具体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依照《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百分之百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实施办法》第五条相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本行业来年拟实施的建设项目,并经主管市长签字把关后报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收集汇总,纳入政府性投资建设预备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包括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及城建运行费用等。各单位在分类排序后,向我委报送项目基本情况单行材料,并填报需求调查表(单行材料和调查表的主要内容和格式见附件1、2)。相关材料务必于10月30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单行材料用Word格式,调查表用Excel格式)两种形式,报我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及相关科室。另外,为全面掌握了解“十二五”期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需求情况,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十二五规划”调查表(附件3)。  六、项目的论证。凡是纳入预备项目库的政府投资项目,市发改委将严格按照《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百分之百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论证。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市发改委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体对项目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群众意见,供政府决策。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  联系人:张彦丽      电话:3569062   邮箱:jzfgwtzk@126.com      附件:1、项目单行材料格式           2、2012年政府投资项目需求调查表           3、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十二五规划”调查表  下载:附件.rar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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