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武县2011年度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焦发改农经〔2011〕576号  修武县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河南省修武县2011年度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修发改农经〔2011〕88 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地点及内容  修武县2011年度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区位于高村乡的东延陵、张延陵及郜延陵,发展低压管道节水灌溉面积35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配机井18眼,购安200QJ32-52/4潜水泵62套,铺设Φ110PVC塑料管2.1万米,钢制调节池62座及其配套附件。  二、工程建设投资  修武县2011年度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总投资172.8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100万元,地方配套72.84万元由项目县及受益群众自筹。  三、工程建设管理  批复意见收到后,请尽快组织实施。要根据《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管理,确保201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要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管理机制,确保示范工程的建设质量并按期完成。  四、项目验收及建后管理  示范项目建成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和编制竣工资料,提交竣工报告、工程图片等相关材料,并在你县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报请市发改委、市水利局组织验收。同时,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价格收费机制,建立工程维修和折旧基金,保证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工程良性运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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