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站区201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焦发改社会〔2011〕476号  中站区发改委:  你委报来《关于呈报焦作市中站区201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中区发改〔2011〕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你区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标准,同意你区焦作市第十五中学拆除危房945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新建学生宿舍楼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焦作市第十五中学院内。  三、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同意焦作市第十五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700平方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4万元。所需资金全部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意见对设计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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