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嘉公园绿洲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焦发改收费〔2011〕571号 中站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万家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安嘉公园绿洲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焦作市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焦发改收费[2005]706号),参考《焦作市万家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嘉公园绿洲小区物业服务成本认证报告》,并在征求了部分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安嘉公园绿洲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为:多层住宅物业费最高不超过0.45元/平方米.月。具体标准由焦作市万家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业主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你委接文后,应督促该公司及时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小区内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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